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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八大员”证书变更、遗失补办业务!

发表时间: 2024-01-12 来源:升博体育官方

  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关于重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变更、遗失补办业务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我省建筑施工公司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经研究,决定重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建筑与市政专业)证书变更、遗失补办业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由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下载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到市级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或补办申请材料。业务咨询请联系本设区市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点击各市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二)审核。市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负责证书变更、补办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系统中提交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发证。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证书打印、验印和发放。

  (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在信息系统首页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各1份,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申请变更的证书原件。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存档备查,1年后统一销毁。

  (二)证。变更、补书的打印、验印和发放工作由省教育中心改为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企业可按属地管理联系市级主管部门。

  (三)严格管理。证书变更、补办申请人及所在企业应依法合规办理业务,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倒卖和挂靠证书。对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的,省教育中心将注销其证书。各市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此项业务的主管科室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关、热情服务;要加强空白证书保管,做好证书领取、使用记录。

  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018年12月1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自12月18日起,停止考核发证,停止安排新的考试计划;不再受理继续教育报名考试及证书换发工作;停止办理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变更、证书遗失补发等事项。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另据地方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消息,“八大员”将于近几个月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重新开始组织和培训及考试。

  如今,为支持“建筑施工公司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山东决定重启“八大员”证书变更、遗失补办业务。

  早在今年3月份,河北省住建厅就曾经发文称,“鉴于我省目前暂未组织并且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及时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服务企业和持证人员,决定我省核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证书查询信息为准)继续正常使用。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出台后,我省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还记得去年“八大员”被停考的通知吗?一时间,引起众多建筑人和社会热论。八大员在政策上经历了几番重大变化,一度曾让舆论认为“八大员将退出建筑舞台”,但最终八大员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施工现场。

  2019年1月24日,住建部公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政策方向 。

  “八大员”在建设工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特殊群体。首先,他们人数众多,在改制之前,一直是建企资质审核过程中较为繁琐的一环;其次,“八大员”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技术和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责任重大,他们的技术水平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着直接、重要的影响。

  总之,八大员资质改革,是国家深化“放管服”政策指导意见下的进一步制度推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改变了过往“重资质轻管理”的弊端,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出了制度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文件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迎来以下全国性改革如下:

  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施安装施工员、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施安装质量员、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员、土建预算员、装饰预算员、设施安装预算员、市政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劳务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城建档案员)、标准员20个岗位。每位考生一次考试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从事或拟从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方面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年龄不低于20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备一定建筑类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经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建设类“双证制”院校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方可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对口的岗位,且不得报考安全员和标准员岗位。